就在剛剛,發生了一件超好笑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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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不知道被點到哪個穴,突然對跳舞有興趣了~
認識我的都知道我除了武術之外,手腳是不太協調的,BUT這兩天突然被小豬【愛的主場秀】這支舞電到,也太帥了吧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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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在瘋狂賣客的站上看到一款仿得很真的iPhone 4G手機,叫做"長江亞太雙模機CG-4GS ﹝送4G卡再送5個套子﹞",一看價錢,雖說仿得很真,但竟也要4,999元;於是去了對岸的拍賣大站淘寶搜尋了一下長江手機,果然款款逼真!還讓我找到了一段非常順暢的操作影片,但這部手機的型號叫Hiphone,真多虧對岸人民想得出來= =
Hiph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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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上網找輸入法的東西,無意間找到這篇文章,等我晚點兒切換到windows去再來試試看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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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在找一些iPhone的資訊的時候發現了癮科技上一篇超有用的文章,教大家如何在有密碼鎖的情況下能夠不解鎖而打電話的方法!個人覺得這招超有用的!萬一有天不小心撿到別人的iPhone,就可以用別人的卡打不用錢的電話了(不過還是會被抓到吧?)發揮公德心打電話給電話主人的朋友,請他們通知電話主人來拿回手機,然後趁機敲一筆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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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cently i'm trying to using some multi-messenger softwares again, and i've used something like Digsby, Trillian, Miranda IM, and Pidgi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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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iously, I really feel frustrated, I never think I can do it, I wanna quit! CAN I? CAN I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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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把iPhone裡的軟體清了一下,原本像死機一樣的iphone速度也變快了許多;原本的照相軟體一堆,其實也沒幾個會常用(尤其手機速度變慢之後更是少用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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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我一年多沒來痞客邦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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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前陣子的廢死刑議題到這2天的藝人賈靜雯立法院爭女兒的新聞,台灣的司法界確實很讓人覺的“不知所謂”。

台 灣的司法系統人才之培養,讓一個學生從法律系畢業之後,去法院實習、然後再考試考試考試,通過層層的考試關卡,那些會讀書的人就正式進入我們的司法體系成 了法官。這些人,沒有人生歷練,最擅長的就是搬弄法條,可是他們到底懂多少人情世故?好比昨天有個新聞說成大法律系有個女生撿到了4萬塊,後來聯絡到掉錢 的人原來是同系的學妹,這個女生便向他要求1/3的報酬,對方不願意,他便搬出了法律條文說”第幾條第幾條規定拾獲財物者可要求總金額的1/3“,但實際 上條文上寫的是”最高“可要求1/3。可是在條文之外,道德良心去了哪裡?從小到大,爸媽老師都教我們要路不拾遺,撿到錢還給人不是天經地義嗎?就算人家 要給你酬金,也是對方的決定,不應該是法律規定吧?這樣跟搶劫有什麼不一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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